香港有不少唐樓或樓齡較長的舊樓,由於欠缺妥善維修保養,對公眾於街道上構成威脅。為了處理這些問題,2012年6月30日開始,政府全面實施強制驗窗計劃及強制驗樓計劃。
A. 哪些樓宇要強制驗窗?
每年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都會就揀選強制驗窗計劃目標樓宇的事宜向屋宇署提供意見,以揀選目標樓宇進行強制驗窗計劃。委員會由屋宇署、專業團體、相關非政府機構、物業管理專業人士及區議會的代表組成。揀選目標樓宇以風險為本,考慮的相關因素包括墮窗的舉報記錄、窗戶的狀況及樓宇集群。
強制驗窗計劃的目標樓宇為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但鑑於樓宇出現整體窗戶欠妥或失修狀況、會對公眾構成較高的潛在風險,這些樓宇可獲優先揀選為目標樓宇。
B. 強制驗窗計劃有訂明期限嗎?
1/ 個別單位的窗戶 -- 在通知的日期起計6個月內委任合資格人士,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如有需要)。
2/ 大廈公用部分的窗戶(不論有沒有業主立案法團) -- 在通知的日期起計9個月內委任合資格人士,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如有需要)。
在法定通知獲遵從後,建築事務監督不得在該強制驗窗通知的日期後的5年期屆滿前,就同一窗戶送達新的通知。
D. 強制驗窗計劃 --檢驗範圍及標準
1/ 窗戶的檢驗
在強制驗窗計劃下,檢驗須涵蓋所有窗戶及玻璃百葉窗,包括個別私人處所及樓宇公用部分的玻璃牆。
合資格人士須按樓宇建造時及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時的設計標準及作業守則,以及樓宇因應《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及《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實施而進行改善工程後所達到的標準作為檢驗準則。
2/ 窗戶的修葺
如檢驗後有需要進行修葺,有關的糾正及修葺工程的成效,須不遜於建造該幢樓宇時,及早前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時所須遵從的法例、標準及作業守則的規定,或如果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按照《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或《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指示完成,則須不遜於這些已完成工程的標準。
屋宇署發出《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作業守則2012(2023年修訂版)》詳列檢驗所須的範圍、方法、標準、樓宇損壞的類別及所須的修葺等。
E. 屋宇署會抽樣審查嗎?
當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完成後,該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以供記錄及抽樣審查之用。
屋宇署會抽樣審查合資格人士提交的檢驗及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以確定有關的檢驗及修葺已按照法例及屋宇署發出的指引進行。如發現有服務提供者有違規情況,屋宇署會考慮向其提出檢控及/或採取紀律行動。
F. 法律責任
1/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
a/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若不遵從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即屬違法
罰款/監禁
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
屢犯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經證明並獲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2,000。
屋宇署亦可安排其委任的顧問公司及承建商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追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和監督費,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20% 的附加費。
b/ 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拒絕分擔其大廈法團為遵從由建築事務監督送達的在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所需有關公用部分的檢驗、勘測、工程或其他行動的費用,即屬違法。違犯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
c/ 業主/佔用人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阻止或拒絕獲業主立案法團所委任的人士進入處所內進行法定通知所需的檢驗或修葺工程,即屬違法。違犯者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